生命的循環:
掌握了因緣法則,可進而了解「十二緣起」的道理。「十二緣起」又名「十二因緣」。是從生命現象上說的,屬於因緣法則的應用。
佛教依據輪迴的現象,歸納成十二個環節,主要在指出每一個環節都是由緣而生的,現在說明如下﹕
一、無明﹕即愚癡。是一種與生俱來的盲目衝動力,以自我為中心,要滿足自我,是產生煩惱的根源,使我們生死輪迴。
二、行﹕即一個人於過去世,由煩惱推動而作的業。
三、識﹕由無明引起業力的累積,決定下期的生命,也就入胎投生時的心識。
四、名色﹕「名」,是指五蘊中受、想、行、識的精神活動;「色」,指肉體在母胎中得到發育。
五、六入﹕是指眼、鼻、舌、身、意的六根。即胚胎漸漸形成怠覺器官,相當於胎兒將出生的階段。
六、觸﹕嬰孩出生後,六根得與六境相接觸。
七、受﹕因和外界事物接觸,內心引起苦受、樂受和捨受。
八、愛﹕因感受而有種種貪戀心理。
九、取﹕因有貪愛,便狂熱地追求和執取可供享樂的東西,以滿足自己。
十、有﹕因有身、語、意三業,形成一種潛伏的力量,必然招致來生的果報。
十一、生﹕由於前生業力的牽引,新一期的生命又再開始。
十二、老死﹕概括指出生命現象中老、病、死、憂、悲、惱、苦種種的痛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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